2024年12月31日,歐盟官方公報正式發(fā)布BPA禁令(EU) 2024/3190,該禁令要求進一步修訂塑料法規(guī)(EU)No 10/2011,同時廢除(EU)2018/213,并將于2025年1月20日起正式生效。該禁令的發(fā)布標志著歐盟及成員國地區(qū)對雙酚A使用的全面禁止,其影響范圍極為廣泛,涉及眾多相關領域和企業(yè),相關企業(yè)需提前做好應對準備!
雙酚A的禁用要求
雙酚A(Bisphenol A,簡稱BPA,CAS No. 80 - 05 - 7),有生殖毒性、損害兒童健康、激素樣效應等多種危險特性。根據2023年4月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發(fā)布雙酚A的最新意見,在飲食中接觸雙酚A是不安全的,且每日可耐受攝入量(TDI)為0.2ng/kg體重,這比2015年的評估意見降低了20,000倍?;贓FSA的評估意見,歐盟委員會制定了雙酚A的禁令要求,以保障公眾健康。
◆ 禁止在食品接觸材料用黏合劑、橡膠、離子交換樹脂、塑料、印刷油墨、硅膠以及清漆和涂層的制造中使用雙酚A及其鹽類,并禁止將使用雙酚A制造的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投放歐盟市場。
◆ 禁止使用除BPA外其他雙酚或雙酚衍生物用于FCM的制造和銷售,除非獲得授權,且不得殘留BPA。
◆ BPA的特定豁免
修訂(EU)No 10/2011
◆ 在第6條“未納入歐盟清單物質的豁免”中,新增以下內容:
作為對第5條的部分豁免,"雙酚A "或"BPA"(CAS:80-05-7)和提案定義的其他有害雙酚或有害雙酚衍生物只能用于制造符合提案規(guī)定的塑料材料及制品(即附錄II豁免要求)。
◆ 刪除內容:(EU)No 10/2011附錄I表1中,第151號物質BPA和第154號物質BPS(CAS:80-09-1)的條目。
關于過渡期的規(guī)定
★ 一次性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
◆ 一次性FCM制品銷售期限至2026年7月20日。
◆ 特殊產品銷售期限至2028年1月20日,主要包含如下幾類:
1、用于保存蔬菜或水果,不包括理事會指令2001/112/EC附件I定義產品(13);
2、歐洲議會和理事會條例(EC)第853/2004號定義的水產品(14);
3、只在金屬外表面涂有雙酚A制造清漆或涂層的。
★ 重復性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
◆ 重復性FCM制品首次投放市場至2026年7月20日。
◆ 如果是專業(yè)食品生產設備使用的重復使用食品接觸物品,且符合本條例生效之日前適用的規(guī)則,則首次投放市場可直至 2028年1月20日。
◆ 另外,以上兩種情況首次投放市場的重復使用的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最遲可在市場保留至2029年1月20日。
雙酚A的管控狀態(tài)
溫馨小提示
BPA禁令(EU) 2024/3190反映了歐盟對食品接觸材料安全性的高度重視,中認聯科建議相關企業(yè)提高自己產品的風險意識,時刻關注相關法規(guī)更新動態(tài),制定適合自己企業(yè)的管控方案,通過測試或者供應鏈調查來確定產品的有害物質的含有情況,降低產品出口風險。我司擁有專業(yè)的技術團隊和豐富的產品檢測經驗,可助您輕松了解產品是否安全合規(guī),如果您有需要,請隨時與我們聯系,我們的工程師將在第一時間為您服務!